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长虹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经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分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境内;
2.2项目投资额:预计80万元。
2.3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张柴河—树沂庄段,路线全长2437.5米,路面宽度6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工期:计划工期20天(日历日)。
2.5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道路施工经历,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项目工程投标:被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4、资格审查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6楼第五中介机构办公室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资格审查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7)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河东区八湖镇长虹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6楼第五中介机构办公室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售价1000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并于开标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jrzb007@163.com)告知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11月15日 9 时 30 分。
标书投送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 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11 年11月15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为: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yjrzb.com)上发布。
8.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39-8116058
招标单位: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年10月21日
|